本地法院不可以直接冻结异地银行卡,但可以通过异地银行卡当地法院。
都是国家机关、而且是同系统,也就是走个程序。冻结银行卡 一般不超过6个月,需要续行期限的也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人民法院冻结 被执行人 的银行存款及 其他 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 不动产 、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
法院执行。
【拓展资料】
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 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银行卡减少了现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银行业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银行卡自动结算系统的运用,使这个“无支票、无现金社会”的梦想成为现实。
2019年12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人民法院支持持卡人基于借记卡、信用卡
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返还被盗刷扣划的存款或透支款本息、
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同时不支持发卡行请求信用卡持卡人偿还透支款本息、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