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父母贷款买房,男方婚前财产!现在贷款已经全部还清(也是男方父母还的)。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名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9 09:4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现在法律对这种情况的规定是不明确的,名义上看,加上名字显示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判例认为实质出资人是男方,房子的实际产权人应是男方。
  • 如果首付是婚前男女共同支付,并且能证明的,婚后共同还贷,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该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婚后未追加其配偶名字,贷款由一方父母还的,房产属于父母对子女的单方赠与,贷款由夫妻双方还的,离婚时一般将房产判给登记的一方,但得到房产一方应给另一方补偿。
    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婚后追加配偶名字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婚前一方和父母买房并且登记在该方和该方父母名下的,若是只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其余的部分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婚前全款购买,并且婚后无添加另一方姓名的,原则上属于该方和该方父母的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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