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设备振动引起的噪音严重影响正常生活!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6-29 10:5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是生活中产生的噪音影响他人生活休息的,可向公安机关投诉处理,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若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业生产等产生的噪音,可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监管且根据不同情节令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若是零售等产生的噪音,可向城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 法律分析:环境噪声对人们的工作和休息危害较大,当人们遇到噪声问题困扰时,可以先请具有国家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对环境噪声或者室内噪声进行系统、科学地检测,在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后,如果发现其噪声确实超标,便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当地专门处理噪声污染的部门进行投诉,环保部门会按照国家的环保标准和有关法律对噪声超标事件依法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一、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二、以居住、文教机关 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三、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四、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五、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 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夜间指22点到次日晨6点)。
  • 法律分析:若是生活中产生的噪音影响他人生活休息的,可向公安机关投诉处理,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若是工地夜间施工、企业生产等产生的噪音,可向环保部门投诉,环保部门监管且根据不同情节令其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若是零售等产生的噪音,可向城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致使环境噪声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未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第五十六条 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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