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能在不同的地方离婚吗?女性户口迁到西安后,男性户口在东北,可以在西安离婚吗?

协议离婚
2023-06-29 12: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可以在外地能离,但是只能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只能是回到当初结婚登记的地方进行离婚登记
    离婚的含义是: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一项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 我国《婚姻法》规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则该居住地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时才可以在居住地离婚。
    (2)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第11-16条的规定,不同情形离婚纠纷由不同地区法院管辖。由此,若要在居住地办理离婚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该居住地是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2、特殊婚姻状况须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第11-16条的规定。
    因情况太过复杂且非常见情形,故此处不再赘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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