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儿子的女同学欺负他,她先取笑并动脚踢他的凳子,他也踢还了后她又去踢,我儿子又去踢还时没注意看她是斜着做凳子而至使她受伤,这医药费要如何承担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9 12:5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无意将同学碰伤,应当按照各当事人之间的过错来进行赔偿,父母应当根据其孩子的过错程度依法赔偿给对方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人身受到伤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先与侵权人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在诉讼的过程中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解,如果侵权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构成犯罪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对于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提起的诉讼,诉讼当事人可以就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侵害行为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是否有过错等方面进行举证。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