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唯一的房屋拍卖,申请安置费是否有标准

房屋买卖
2023-06-29 13: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才能确定
  • 可以申请安置费。成交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如果是二套以上的房产,不存在提问中涉及的问题;如果是唯一的房产,则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诸如提供5-8年的房租等规定,这与被执行人有无正式工作无关。对于唯一的房产,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仍然是可以查封拍卖的。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
    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 法律分析:房屋被法院拍卖的安置费标准是没有规定的,确切的来说,被执行人根本就没有安置费,拍卖房屋所得来的这些拍卖款是要全部偿还给债权人的,如果有剩余的情况下,剩下的这部分财产会返还给被执行人,但是被执行人不能因为法院要拍卖房产,就直接向国家有关单位索要安置费。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 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