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欠1000元怎么办?能起诉他吗?

债务追讨
2023-06-29 13: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追回欠款。如果协商、调解不成的,是可以起诉的,债权人需要依法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别人欠我钱不还,也没有欠条的,法律程序为先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和其他能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材料;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法院决定受理的,再开庭进行审理,由当事人陈述、质证;最后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法院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 可以,走小额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并未就起诉金额进行限制,且民事诉讼法规定个人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保障每个人的权利,但是其诉讼成本较大,建议寻求其父母,或单位人进行商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