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怀孕了,然后如果我生了孩子,没有生活费的来源,孩子的父亲能付生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6-29 14:1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未婚怀孕孩子爸爸有抚养义务。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并不因为没有结婚就没有该法定义务。如果对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你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 一、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吗
    1、当事人双方离婚一般可以自行约定,可以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也可以自行参照收入水平,参照当地生活的实际生活水平自行约定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父亲不抚养孩子怎么起诉
    父亲不抚养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如下: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要求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
    2、然后把起诉状交到没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居住地法院,并缴纳立案费;
    3、搜集证据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判决即可。
  • 父母离异的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即但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父母支付抚养费。 对于何为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