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郑律师,我有一笔贷款2.1万元已经还了2.1万多元,但还是要还1.6万多元。这是高利贷吗?

民间借贷
2023-06-29 14: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为高利贷的情形如下:
    1、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
    2、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限度的等等。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贷的情形如下:
    1、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
    2、计算复利;
    3、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放高利贷的后果如下:
    1、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
    2、刑法中没有关于高利贷的罪名,只是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高利贷是一个金融名词,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一般来说,年利率超出24%的就是高利贷,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的保护。也就是超出的部分借款人无需进行偿还,偿还了的,可以请求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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