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女方提出分手,我能要回来吗

同居
2023-06-29 14: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谈恋爱分手可以要回给对方的钱,都是必须是其赠与钱财属于异地借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并且其不属于具有特殊数字意义的钱财,此时在分手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如果对方不要求退的话那就不用退。对方要退的话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不同意协商的结果,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进行查明。如果是法律所规定的退还情形就会要求退还,不符合那就不用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方提出分手能要回彩礼。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男方请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该对男方的诉讼请求表示支持,所以只要双方没有登记结婚,而男方又给付了彩礼给女方,那么分手后,女方就应将彩礼退还给男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