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想问一下寻衅滋事未被逮捕 然后现在已经进看守所27天了 未成年人寻衅滋事 团伙寻衅滋事 然后只是打咂了东西 并非他一人所为 他也不是主谋 然后只是别人叫过去的 能否37天左右放出来 团伙成员在60人左右

刑事辩护
2019-05-27 17:20: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本案中,酒后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致对方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罪,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存在判缓刑的可能性。
  • 未成年犯罪要看具体的年龄和所犯的罪行才能确定处罚方式,不满14周岁的不承担刑事责任,14~18周岁对于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等罪行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精神病人需看病人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完全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能够部分辨别自己行为的,看犯罪时的精神状态,犯罪是能够辨别自己行为需承担或部分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犯罪时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不承担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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