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放弃房地产继承权公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遗产继承
2023-06-29 16: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向公证机关提供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继承权证明等材料,提出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依法对提交的公证材料进行审查;
    3、对符合公证条件的,由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公证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供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继承权证明等材料,提出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依法对提交的公证材料进行审查;
    3、符合公证条件的,由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户口、身份证、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然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