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可以在公司申请仲裁而不支付社会保障吗?

社会保险
2023-06-29 17: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交社保申请仲裁能赔具体如下: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一、公司不给员工上保险怎么仲裁
    1、公司不给员工上保险,无法进行仲裁。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不受理社会保险补缴的问题,因为社会保险的征缴是一种行政行为,不属于仲裁委的受理案件范围。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到社保局投诉让单位补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劳动仲裁开庭过程是怎样的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
    4、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仲裁庭调查时可出示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调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根据需要也可以传证人到庭,并告之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责任和义务;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应承担提供有关证据的主要责任;
    5、首席仲裁庭许可,可以向评价、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 如果劳动者没有向公司主张缴纳社保或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公司已经同意给补缴社保等情形的,立即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否则超过
    1年申请仲裁期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不予受理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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