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报警并保留警方立案或处理记录。如果家庭暴力致人受伤的,即使构成轻微伤,警方也应当进行处理,并对施暴者处以行政处罚;如果构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公安机关应以
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2、医院病历等医疗记录,证明自己的伤势。
3、被家庭暴力的视频
证据等等。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会在家中安装摄像头,所以获得视频证据并非不可能。除了以上证据之外,邻居、朋友的证言,受伤的照片也可以作为补充证据,但证言和照片属于间接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实。
在遭遇家暴时,一定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立即报警,警方调查取得的证据,将来可以作为当事人请求
离婚、要求
损害赔偿的有力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