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放弃房地产继承权公证书需要哪些手续?

遗产继承
2023-06-29 22: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放弃房产继承公证书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当事人应当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
    2、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并且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3、公证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审查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登记,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放弃房产继承公证书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当事人应当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
    2、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并且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3、公证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审查后,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登记,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向公证机关提供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财产权属证明、继承权证明等材料,提出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依法对提交的公证材料进行审查;
    3、对符合公证条件的,由公证机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