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欺负,拍照,被逼下跪,应该怎么处理最好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9 22: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的小孩在学校被欺凌的处理办法是:向对方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对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造成的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家长解决校园欺凌的方式为:向对方家长、老师、学校等进行反映。如果情节严重,老师、学校没有进行处理或者无法处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有关部门反映求助。对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造成的损失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遭遇校园欺凌行为的,可以向老师或者监护人报告。若监护人或者监护人的委托人不履行相关职责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委托其他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等原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完全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具有照护能力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照护;无正当理由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确定被委托人时,应当综合考虑其道德品质、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未成年人生活情感上的联系等情况,并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被委托人:
    (一)曾实施性侵害、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有吸毒、酗酒、赌博等恶习;
    (三)曾拒不履行或者长期怠于履行监护、照护职责;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被委托人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