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广州,身份证丢了,可以在广州公安局补办吗?

2023-06-29 22:5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局可以补办身份证。
    1、身份证丢失,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需要到管辖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报失。
    2、然后打电话或写信到家里,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当地派出所报失。
    3、补办身份证,报失后要申请补办一个新的居民身份证,办理新的身份证需要带上户口簿和证明。
    办理新的居民身份证的地点也是在家乡当地派出所。
    4、临时身份证,由于新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长,一般是三个月,所以是要先在家乡当地派出所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1、到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由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
    2、带本人户口簿、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
    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1、到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由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
    2、带本人户口簿、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
    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4、合格:缴纳相应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不合格:由主办人负责告知原因;
    5、按照取证时间持《领证通知单》到办理证件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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