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老板威胁恐吓的情况下,员工主动离职劳动法可以得到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9 23: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公司要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所以,公司只是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属于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员工不能因此立即辞职。当然,因为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导致员工离职的,员工在离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就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后,劳动者按约定付出劳动,公司需要依法支付工资,一旦发现被长期拖欠薪水的,员工可以要求离职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要是不肯给的,可以尽快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39、4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且依据40条解除的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遵循工会程序即听取工会意见,构成违法解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支付赔偿金。
  • 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39、4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且依据40条解除的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遵循工会程序即听取工会意见,构成违法解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87条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