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现在五年级没有学籍怎么办?

2023-06-30 02:2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与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没有学籍,可以申请补办学籍。补办学籍流程,无学籍学生录入流程:
    1、学校填表,报辖区教育局;
    2、辖区教育局汇总后逐级上报,最终报至教育部;
    3、教育部查重后,通过的和不通过的(含不通过原因)学生即显示在辖区教育局的学籍账户中;
    4、辖区教育局账户通过学校提供的学生信息(含家庭信息)将通过的学生进行录入,录入后不能立即显示出学籍号,需要过一两天才能显示。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 法律分析:可以去学校教务处或者直接去教育局,有人处理的学籍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
    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八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九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