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鉴定书下来了,工伤科不能做残疾鉴定吗?

工伤索赔
2023-06-30 07:0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鉴定应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时候进行。
    1、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2、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配合劳动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给申请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鉴定应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时候进行。
    1、申请,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2、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配合劳动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没有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不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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