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醉酒抽血酒精度190是否需要处罚?

行政处罚
2023-06-30 08: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亳克-110毫克100亳升之间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血液酒精含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刊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30毫克100毫升,可以增加一个月拘役;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依照法律从重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血液酒精含量230是要被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醉酒并不是量刑情节,关键是要看酒后闹事所闹的事性质、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情节不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闹事的人给予5-10日的拘留并处500以下的罚款或处以10-15日的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