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的财产女儿有义务偿还母亲的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6-30 08: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母亲的个人债务子女没有义务偿还。如果母亲过世,子女继承了母亲遗产的,也只需要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 母亲欠的债子女是否有义务还,视情况而定。如果子女继承了母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母亲在世,子女如果已经有自己的独立经济收入,各自都有自己的财产。
    一般母亲欠的债,子女没有必须偿还的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 子女没有义务替母亲还债,但是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进行偿还原债权人的债务。如果不能还款可以起诉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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