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朋友借了两万块钱,一个月支付利息算不算高利贷

民间借贷
2023-06-30 09: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欠了高利贷的,可以只偿还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不偿还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如果贷款人恶意催收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当事人向他人进行正常民事借款的,所产生的利息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即会被算作高利贷,构成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高利借贷本质上属于民间借贷行为。只不过利息奇高,而且有高利贷会约定利滚利,就是把利息作为本金,来计算下期的利息,俗称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依据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实践中一般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不符合法律规定,俗称高利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