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孩子在幼儿园和其他孩子一起玩,不小心把他从高处拉了下来,摔断了。责任是怎么算的,幼儿园有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30 09: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在幼儿园的孩子一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摔伤原则上由幼儿园负责,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幼儿园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责任的,不承但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幼儿在幼儿园意外受伤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是幼儿园的疏忽造成的,幼儿园承担全责。如果是其他学生的过错造成,则幼儿园与学生的父母承担连带责任,因为父母是其监护人。
    如果幼儿在幼儿园意外受伤属于意外,老师和保育员未擅离职守,已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则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1,孩子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孩子在幼儿园摔伤是因为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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