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本人身份证进行贷款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6-30 09:3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别人冒用他人身份证贷款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银行承担,因为银行没有尽到审查的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不是本人使用身份证的,不能给予办理业务,而银行却因为疏忽导致办理了贷款,责任由银行承担。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有别人手持身份证不可以用来网贷,这是属于违法行为。进行贷款的一般只能是本人贷款,如果用他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贷款的,可能涉及到贷款诈骗,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 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网络贷款的,当事人可以立即报警,收集相关的证据,协助警方找到冒用身份贷款的不法分子,当事人对于该贷款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