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就是我在兰州干活,活没有干几天就十几天活,当时在兰州走的时候那个A没有钱,就打了一张欠条,欠条上面是按200元算的在兰州走的时候每人拿了一千块钱就回家了,到现在还没有拿到钱,现在A还说按一百五一天算你们看一下怎么会有这样的老板,可以微信联系我XX

2019-05-27 19:55: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对方欠款,但是没有书写欠条,这种情况作为债权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
    第一,可以让对方出具书面的欠条,证明欠款的事实;
    第二,可以找其他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欠款的事实,比如银行转账凭条,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单据等。
    第三,可以直接私下要求对方直接还款。
  • 我国法律保护民间合法借贷关系,对于欠债人不按约定偿还的,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通则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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