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18年6月,我借给对方5万元,有借条,没有身份证和地址电话信息。三年来,我一直在讨债,对方已经还了15000元,现在对方承认了35000元,但我说我无法偿还。因为是同一个朋友圈,不想造成很大的影响。我问:除了诉讼,还有哪些方法可以追回,如何执行?如果诉讼应该如何执行?

债务追讨
2023-06-30 10:18:2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欠款属于民事纠纷,如对方拒绝偿还,你可以在被告所在的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你需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对方欠款事实、欠款金额以及尚未偿还的证据,可以提交相关的微信或者短信记录,转账记录等予以佐证。胜诉判决生效后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 面对朋友借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债权人要提起诉讼,则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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