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弟弟和同父异母的亲生父母能否继承财产?

遗产继承
2023-06-30 11:02: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同母异父的兄妹能继承父亲财产吗
    1、同母异父的兄妹是否可以继承父亲财产,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同母异父的兄妹与父亲形成抚养关系,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亲遗产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同母异父的兄妹与父亲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离婚了还可以财产继承
    父母离婚了可以财产继承的,未留遗嘱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情况下,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父母离异,无论子女的抚养权是归父还是归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甚至又有了孩子,都割不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 同母异父的兄妹是否可以继承父亲财产,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同母异父的兄妹与父亲形成抚养关系,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亲遗产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同母异父的兄妹与父亲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
    父母离婚了还可以财产继承吗
    父母离婚了可以财产继承的,未留遗嘱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情况下,孩子依法享有继承权,父母离异,无论子女的抚养权是归父还是归母,父母是否各自再婚甚至又有了孩子,都割不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法律分析:可以,父母的财产不等于子女的财产,只有在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没有分配的情况下而过世的,其子女才能按照国家的继承法来继承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