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没有经济能力,能不能要求赡养老人?

赡养
2023-06-30 11:0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了没有经济能力赡养老人可以免除其给付金钱的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同时还应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五条第一款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第十八条第一款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 离婚了没有经济能力赡养老人,可以不支付老人赡养费,但是要履行对老人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没有经济能力也要履行一定的赡养事项。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 离婚一般不能向满十八岁子女要赡养费,如果父母未达到退休年龄,且有能力独立生活的,那么是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但如果失去劳动能力也就意味着需要被赡养,此时可以要求赡养费。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