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吗?

社会保险
2023-06-30 11:5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取失业保险金首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之后依法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据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职工失业后,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其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人员不是因本人意愿而失业的;以及失业人员已经登记了失业,并表达了其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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