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农村家里拆迁儿媳妇有份吗

拆迁补偿
2023-06-30 12: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里拆房子女儿没有份,因为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拆房时女儿一般没有份。子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是夫妻双方的权利,双方具有有平等的处理权,子女并没有权利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娘家拆房子女儿是否有份,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中,女儿是否是产权人之一;
    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人是否有女儿如果女儿的身份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则娘家拆房子,女儿有份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