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无房产证的房屋按以下方式分割:
(1)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3)如果房屋是处于按揭期,未能取得完整产权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等取得完整产权后,再向法院起诉分割。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