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申请破产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2023-06-30 14: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要核对以下事项:
    1、债权的真实性,非法债权不得清偿;
    2、债权在不能偿还的到期债务中所占的比例,比例越大清偿数额越大;
    3、债务人是否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事实及有关证据
    (2)债权性质与数额;
    (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供证据;
    (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
    (5)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
    (6)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需要核对的事项有,债权人是否享有债权;债务人是否具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情形;以及申请的法院是否是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