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一般不承担股权公司的责任,理由如下:
1、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
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特别是股权转让后,原股东应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逃避义务和债务;
3、股权转让协议规定,股权转让前的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
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