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欠款10万1年未付,借款条没有写利息,如何要利息

债务追讨
2023-06-30 14: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中没写利息的,一般视为没有利息,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则视为没有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之间要约定利息,则需要注意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 欠条上没写利息但是口头同意了的,欠款人应当支付利息,口头约定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要有证据证明存在该口头约定,且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不需要支付利息,法律规定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应当结合合同的内容以及当地的交易方式和习惯等确定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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