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作业没有写完,老师有权利让孩子回家补做,补完再去上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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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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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学校或者教育局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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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如果学校已经尽了教育、管理的责任,学校没有责任。小孩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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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