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村有人在自己的耕地上盖房子,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3-06-30 16: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是未经批准占地盖房的,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法律分析:
    1、已经在耕地上建了房子,如果建房之前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例如土地使用证明和建房的审批许可,就不用担心,因为建房前是经过了相关部门的同意建的房子,不会变成违章搭建被拆除的。
    2、如果在耕地上建的房子没有相关建房许可的证件,那就属于违章搭建,就应该去相关管理部门去补办相关的建房许可证件。及时的补办这些证件,才不会被拆除。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三条 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全国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 他人盖房子占我的土地肯定是要积极主动维护自己有关权益的,但是被占用的土地资源自己得拿的出手所有权资格证书来证明。在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形下被占用的土地是自已的建房子使用的农村宅基地,那就可以搜集有关的证据因其违法占地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及退还该土地资源及相应的损失,直接证据充裕法院审理的会很快。
    如果被占用的土地是自家的农业用地,那样他人建的房子便是违章建筑,依据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人是不能随意将农业用地改成土地的。这样的状况大家能直接汇报给本地国土部门及其房管部门,规定并对盖房子占有自身农业用地的举动进行查处,并退还自身的土地。
    总得来说,他人盖房子占我的土地一定要尽快的法律维权,尤其是在商议不上的情形下。
    在农村自建房并不是随便乱建的,一定要按照要求的流程办理好建房手续。首先要房主向村民委员会明确提出建房申请,与此同时还应一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办理之后进行公示、审批,符合条件的就会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之后村民委员会将所有的材料提交给乡建办,该单位在接到申请材料之后分配工作员上门服务勘测,看申请者是否满足建房的条件及规定。然后,乡建办会通告申请者来再度填好房屋建设的申请表格,由乡建办负责人党员干部签字盖章。
    最终,乡建办会将所有的材料提交给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再次进行复核,复核根据之后就能拿到建房子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了,我们就能下手逐渐建房子了。留意,房子建好以后工作员还会继续再度上门服务二次复核,看房是不是依照审批的要求及范畴建设的,审核通过后会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实,凭着该证实及相关的建房许可证书等相关资料,大家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