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的律师是能够接受委托,为当事人代写遗嘱的。但是需要一个律师两个无关第三者到场遗嘱才能成立。代书遗嘱要求立
遗嘱人必须亲自口述遗嘱内容,而不是由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也不是由代书人按照
被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人的口述设立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