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夫妻婚前的房地产由一方父母全额购买,未取得房地产证明书,婚后取得房地产证明书属于谁?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30 17: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在婚前取得的房产证,那么该房屋则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是在婚后取得的产权证,那么,其在婚后对房产物权的所得自然要适用相关律师规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是由国家法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用于证明对房屋拥有物权的唯
    一、排他的证明。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房屋登记是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是房地产取得、变更、设立的标志。因此,取得房产证,才是取得房产物权即房产所有权的标志。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若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屋产权证的,该房屋均属于一方所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仅针对婚后财产,一般而言是平均分割,但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除外,现实生活中大多也不为平均划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归谁的确认方式:
    1、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归属达成协商的,由双方协商确认;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且该房屋仅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该房产属于登记方所有,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