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工作后,工厂要求提前一小时下班,扣除一小时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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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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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之后单位还继续要求工作的员工有工资。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标准来向员工支付加班费。但是员工下班后如果是为完成本人的本职任务,自动加班的,则没有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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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要求”提前15分钟到岗后,每天8点上班时间前,没有进行工作的。不属于加班是合理的。
(二)“要求”提前15分钟到岗后,每天8点上班时间前,就开始进行工作的。属于加班不合理。
(三)“要求”提前15分钟到岗,你未到岗并扣发你工资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不合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
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
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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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