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育产假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30 21: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生育产假的规定:女职工一般有九十八天的产假,其中产假可休假十五天;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增加十五天的产假;如果难产的,应增加十五天的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对产假的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时有98天的产假;包括产前假15天的;若难产的,增加15天的产假;若生育多胞胎的,则每多生一个婴儿就可增加15天的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计划生育假是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的一种奖励。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享有,计划生育假不单指产假,而包含产假在内的还有其他女职工依法享有的假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