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是这样的,十多天前,在工地上,有一名工人在搭建翘板的时候,摔了一跤,当时就有管理人员去问有事没,那个工人说没事,大家就没在意了。可下午他的子女带他去医院,结果是骨折,打了两颗钢钉,十来天过去了,他明天就出院了。他的家人说要么私了,要么打官司,当时我是真不知道还有这事,直到当天晚上才知道,我就想咨询一下,这个责任我应该付多少责,还有就是赔偿多少?这个是没有合同,中途请的人,您说,就骨折了打了两颗钢钉,他们家的意思就要赔偿10多万,这很憋屈啊,请您解惑,A

2019-05-28 00:09:5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骨折赔付金额: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6.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离,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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