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自己写的书面离婚有效吗?

起诉离婚
2023-07-01 00: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己写的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的,对于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分担等进行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将财产的分割具体情况、财产的状况等事项明确说明。
    双方持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将离婚协议留存做为档案,以便日后查阅。
    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为离婚协议生效时间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通过法院离婚,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反悔。
    但已经签字捺印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现有财产状况,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自己写的协议离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的,对于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分担等进行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将财产的分割具体情况、财产的状况等事项明确说明。
    双方持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将离婚协议留存做为档案,以便日后查阅。
    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为离婚协议生效时间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通过法院离婚,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反悔。
    但已经签字捺印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现有财产状况,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具不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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