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
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