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法院传票应该怎么做

2023-07-01 00: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收到法院传票要及时签收,准备证据,按时参加庭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收到法院传票应当在传票载明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与庭审。法院合法传唤后,被告不应诉视为放弃答辩权,不影响法院正常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到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按期开庭或者继续开庭审理,对到庭的当事人诉讼请求、双方的诉辩理由以及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进行审理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 收到法院传票,没有特殊原因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最好签收,并按时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