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在工作中突然猝死,公司有没有为他们购买社保工伤、意外险,请问公司是否需要额外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7-01 00: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员工在公司猝死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在公司上班时猝死应算工伤。
    2、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可以要求单位按工伤进行赔偿。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意外死亡,那么可以算是工伤,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来赔偿,但是需要满足是在上班期间其实因为疾病原因,并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认定是为工伤。公司需要赔偿丧葬费,以及亲人的体恤费,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如果是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六个月的职工补助金规定的待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公司员工意外死亡用工单位如何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1.如果不是因公死亡,只有社保发放丧葬补助金;
    2.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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