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赁合同到期,何时可以终止合同

租赁合同
2023-07-01 00: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到期是否自动终止呢?我们所说的租赁合同到期,即是租赁期限届满。那么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已经不是原来双方约定的期限,而是转化为不定期。
    对于转化后的租赁期限不定期的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另外,如果租赁物是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法律分析:满足条件可以。想要在租赁期限结束前终止租赁合同有两种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愿意解除合同。
    2、满足法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可以单方解除。例如,承租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承租人未经同意转租房屋;出租人没有按时交付房屋;出租人对房屋没有尽到应尽义务,危害承租人安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起止时间是从合同成立开始到合同终止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