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将户口从父亲名下迁至母亲名下?

2023-07-01 00:5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户口迁到母亲名下手续如下:
    1、提交相关材料到母亲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
    2、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
    3、按照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法律分析:孩子的户口从母亲名下迁到父亲名下的,如果符合规定就可以。条件如下:
    1、父母双方必须是农村户口生活在农村。
    2、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生活在农村。
    3、原来是农村籍,但在外工作无住所,现已退休需要回农村居住的。
    4、大学生,退伍军人毕业退伍没有就业,要求把户口迁回农村的。
    5、农村需要的科技人才,村里要求,本人愿意,也可落户农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小孩户口在母亲名下,能转到父亲名下。这属于亲属投靠的情形,去派出所户籍科开亲属关系证明即可。亲属投靠情形,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亲属投靠情形,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关系。
    孩子的户口从母亲名下迁到父亲名下,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类型和对应的证明文件如下,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