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买方逾期一个月不交货,合同能终止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01 01: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约定到期,合同会自动终止。但不妨碍向发包人索赔违约责任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到期是否自动终止取决于合同的条款,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效力
    附生效期的合同自期限届满至时生效。自期限届满以来,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无效。当事人同意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条件成就时,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权利消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逾期交货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是:
    1、对于解除合同,只要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合同就可以解除,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也可以相应解除;
    2、在协商不成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要满足特定条件;
    3、在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的主要义务是一方支付货款,另一方交付货物;
    4、有支付义务的一方不按约定支付货款或者有交付义务的一方不按约定交付货物,属于根本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5、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逾期交货,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
    6、供应商延迟履行供货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货的,对方即需货一方也可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卖方逾期交货,买方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