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没有给我社保,然后让我补钱

社会保险
2023-07-01 01:5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如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会计、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应答时间:2021-11-25,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 如果是你前公司没给你缴纳社保的话,可以进行补缴
    ①、补缴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致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②、补缴流程
    1、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法律依据:《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 法律分析:可以先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解决,不能直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费用。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不可以单独以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费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损害了劳动者的应有权益。但是用人单位未足额社保费用,劳动者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目前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每个地方的具体应用都不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第一项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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